教务处简介

 教务处是负责学校全日制学生教学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
一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在学校领导下,组织协调,指导服务和检查评价教学工作。

二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起草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;负责制订全校教学工作计划,总结教学工作经验,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三、指导各二级学院(部)制定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、授课计划、课程标准、实训大纲等有关教学文件。

四、负责日常教学秩序管理、课程表、教学进度表以及教学业务工作流程等,统筹调度全校教学场所及设备设施。

五、负责定期召开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,统筹安排全校性的重要教学活动,协调指导各二级学院(部)做好常规教学的过程管理。

六、负责全校教学运行监督管理,组织各二级学院(部)进行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,协助处理重大教学事故。

七、指导各二级学院(部)抓好教学基本建设,组织教学质量工程,组织和指导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活动。

八、协助教育科研部门开展教学研究工作,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模式,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,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改革。

九、协助各二级学院(部)建设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、检查指导“校企合作、工学结合”教学活动。

十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并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,组织申报新专业的论证评审。

十一、组织全校教学管理业务培训,负责教学工作量审核工作。

十二、做好学生的注册、升留级、毕结业、休退学、转专业、违纪惩处等事项,做好在校生学籍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。

十四、指导各二级学院(部)制定教材建设规划,协助做好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和出版立项管理;负责审定自编教材和讲义资料,做好全校教材的选订、采购和发放工作。

十五、统筹在校生的学历考试工作安排,负责组织管理校内举办的英语、计算机等社会考试,协调指导相关学院(部)规范考务工作程序。

十六、负责全校教学资料、试卷的文印工作。

十七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